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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二届全民运动会(群众体育部)定向比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北仑区柴桥街道办事处
二、承办单位
北仑区柴桥街道文化站
北仑区户外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8日
地点:柴桥街道上龙泉森林体育公园
四、竞赛项目
个人定向赛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对象:凡在北仑工作、学习或居住,热爱运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
六、参加办法
七、竞赛办法
(一)按照《国际定向运动联合会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及《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二) 使用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ISSOM2017/ISSOM2007)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
(三)徒步定向个人赛间隔 1 分钟出发,根据地图按照指定顺序完成,以通过终点成绩作为比赛成绩。
(四)使用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五)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委员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六)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代表队成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4.提前进入比赛区熟悉情况者。
5.比赛时领队、教练员未按规定去指定区域集中者。
6.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7.比赛时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8.比赛时间超过终点关闭时间者。
9.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比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向终点报告。
10.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其领队或教练员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八、奖励办法
(二)完成活动后所有运动员获得完赛奖牌1枚,所有运动员可赛后下载完赛证书。获奖选手需出示身份证明,若有替跑者一律取消成绩。
九、其他
(一)个人自行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二)个人参赛经费自理。
(三)个人参赛的选手提交北仑区域内证明(身份证,暂住证,单位工作证明,学生证,部队,社保等一项证明)
十、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宁波市第二届全民运动会(群众体育部)定向比赛选拔赛组委会。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