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title}}
特别提醒:此次比赛为芯片计时需缴纳押金20元,到达终点返还芯片后退还押金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4日(周六)8:30-11:00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亚运办
象山县大目湾管委会
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赞助单位: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象山县长跑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塔山跑团
象山蓝羚户外救援队
运营单位:象山征途户外策划有限公司
三、活动内容
1、比赛形式:个人赛
2、比赛项目及规模
(1)10KM竞速赛:全市500人
(2)10KM欢乐健康跑:全县500人
3、赛事路线:大目湾亚运主题公园-象山亚帆中心
4、赛程安排
时间 | 赛程 |
7:45-8:15 | 检录 |
8:15-8:30 | 热身 |
8:30-9:00 | 开幕式 |
9:00-10:30 | 比赛 |
10:00-10:15 | 颁奖仪式 |
5、竞赛办法
(1)检录起跑:开赛前 45分钟参赛运动员凭号码布检录,进入起跑区;
(2)计时办法:净计时成绩
赛事使用中国田径协会认可的比赛专业赛事计时系统;
关门距离和时间: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10KM个人赛关门时间为90分钟。关门时间到后,运动员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相应距离,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如遇突发和不可抗拒事件等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赛事、提前关门、终止比赛,运动员须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3)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竞速赛以净计时成绩进行录取名次;男女前六名设置颁奖典礼,发放名次奖金、奖品,第七至三十名待比赛结束现场凭号码布领取奖金;
完赛者均可获得亚运纪念品一个,凭号码布领取,凭号码布领取;
奖项设置 | |||
名次 | 男子组 | 女子组 | 奖品 |
奖金(元) | |||
第一名 | 1800 | 1800 | 亚运吉祥物 |
第二名 | 1500 | 1500 | 亚运吉祥物 |
第三名 | 1200 | 1200 | 亚运吉祥物 |
第四名 | 800 | 800 | 亚运吉祥物 |
第五名 | 700 | 700 | 亚运吉祥物 |
第六名 | 600 | 600 | 亚运吉祥物 |
第七至三十名 | 100 | 100 | - |
(4)补给站设置
赛场设置补给站、休息区
位置 | 饮水站 | 能量补给站 |
2.5KM | √ | |
5KM | √ | √ |
7.5KM | √ | |
10KM(终点) | √ | √ |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8日10:00启动报名,不抽签,先报先得,报名满额时自动关闭报名通道,提前结束报名工作,若未报满名额,则于2月25日(周日)24:00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赛事官方象山长跑协会微信公众号
方式二:赛事报名小程序
(三)报名费:
1、10KM竞速赛:80元/人(含计时芯片)
2、10KM欢乐健康跑:免费
(四)参赛要求
1、年龄要求:
(1)10KM竞速赛:限16-65周岁
(2)10KM欢乐健康跑:限12-75 周岁
2、身体状况要求
竞技比赛具备高负荷、大强度、高风险性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运动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体能,选择参赛项目。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者;
(7)孕妇;
(8)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五)其他事项
报名成功后凡由组委会决定不接受参赛的报名者将全额退还报名费。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参赛的报名者不予退还报名费。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自行承担责任。赛事组委会不为参赛者身体能否安全参加本次比赛提供咨询与评估服务,强烈建议所有参赛者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竞技运动竞赛,方可报名参赛。
交通便利:组委会提供终点返回起点大巴接驳服务。
五、赛事包领取
1、参赛包包含不限于:赛事包、号码布、赛事T恤等
2、领物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海山路273-2乐宁体育
3、领物时间:2023年3月3日(周五)10:00-18:00
4、领取方法:不设代领,运动员凭身份证领取;
(1)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提供虚假信息的报名者不予发放赛事包,且不予退还报名费;
(2)参赛报名者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赛不予退还报名费。
六、医疗卫生
(1)设立固定医疗站,医疗站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参赛运动员状况判断并中止其继续参加比赛。如运动员不听从医护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2)若运动员在赛事过程中丧失意识,组委会医疗救护人员将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含不限于 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等,若根据救护判断转运入院,入院后所产生的费用不适用于组委会意外伤害保险范畴由选手本人自行承担;
(3)配备医疗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救护相关工作,运动员可随时向其请求帮助。
七、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比赛进行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组委会将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处罚。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2、未按要求佩戴号码布的或私自伪造、涂改或遮挡号码布参赛的;
3、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的;
4、为他人替跑完成比赛的;
5、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6、跑出赛道最边线的;
7、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8、比赛期间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9、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保险
1、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所有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2、若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的,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3、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例如心脏骤停、中暑、昏厥等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4、组委会在竞赛期间提供免费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险范畴的由个人自行承担;
5、参赛者在竞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九、抗议和申诉
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100元申诉费。如果胜诉,申诉费用全款退回。